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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解读

时间:2015-05-28 10:49:00     来源:邹平筑家网   点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4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滨教字〔2015〕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邹平县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解读】

解 读

今年的高中招生有三大变化:

一是邹平一中、黄山中学将按招生计划的80%将指标生名额预分配到各初中,全县统一设置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也就是说,按最低录取分数线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剩余指标生名额将调剂的其它学校。

二是邹平一中、黄山中学将按照招生计划的20%设置自主生,按考生志愿和总成绩择优录取。

三是今年各高中学校不再招择校生。

实施意见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4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滨教字〔2015〕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基本原则

(一)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考多取、一生多选”的政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招生统一报名,一次考试,按志愿分类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依据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以下简称录取总成绩)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及考查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以上方可具备新生录取资格。  

(三)指标生名额预分配办法  邹平一中、黄山中学按招生计划的80%,由学校按各初中毕业年级实际参加学业考试人数(扣除缺考人数)、初三分流学生数、毕业年级学生巩固率、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结果、培养学生质量等因素预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到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核,报县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设置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以邹平一中、黄山中学招生计划数的1.2倍对应的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成绩作为邹平一中黄山中学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当按指标生录取标准不能完成预分配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长山中学、魏桥中学、鲁中职业学院春季高考班、邹平双语学校不设指标生,由考生自主报名。  

(四)邹平一中、黄山中学按招生计划的20%设置自主生(含音体美特长生,特长生计划不得超出学校总招生计划的3%,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  

(五)根据市局文件要求,邹平一中、黄山中学、长山中学、魏桥中学从今年起可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招收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异的推荐生(占自主生指标)。计划招收推荐生的高中要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县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实施。招收推荐生的高中要根据本校实际和特色化发展要求,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推荐生标准和各初中推荐生分配名额,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初中学生可根据各高中学校的推荐标准,申请推荐到相关高中学校,每位学生只能申请推荐一所高中学校。  推荐录取招生程序由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公示、高中学校确定名单、公示备案等环节组成。推荐生的录取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和高中学校确定的推荐生招生办法进行;录取的推荐生,其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不得低于相关高中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考查科目等级均须达到A等。  

(六)各高中录取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市教育局给我县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全县高中阶段(含鲁中职业学院中高职一体化班)计划招生8300人 

(一)邹平一中1900人,其中指标生1520人,自主生380人(含特长生54人)。  

(二)黄山中学1600人,其中指标生1280人,自主生320人(含特长生40人)。  

(三)长山中学自主生600人。  (四)魏桥中学自主生600人。 

(五)鲁中职业学院3000人,其中春季高考班1500人,中高职一体化班1500人。  

(六)邹平双语学校自主生600人,其中面向全县初中350人。

 

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4月20日至4月21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地点:考生一律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学校到县教育局业务办公室集体报名(各初中初三分流的学生由鲁中职业学院统一组织报名)。  

(三)报名条件:考生须具有我县初二、初三学籍,无邹平县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准报名。  

(四)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均不得增添、变更考生信息。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局业务办公室负责。

 

填报志愿

高中招生考试(初中学业考试)前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各类中专志愿可以兼报(除鲁中职业学院中高职一体化班志愿外,其他各类中专志愿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填报)。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并征求家长同意的原则,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强制考生填报志愿。志愿一旦上报则不能更改。学校要留好学生相关的纸质材料,以便查证。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参考《2015年邹平一中黄山中学预分配指标生计划》(见附件2)。

(一)普通高中志愿 

1.邹平一中、黄山中学特长生志愿:填报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

2.指标生志愿:邹平一中、黄山中学指标生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3.邹平一中、黄山中学自主生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4.长山中学、魏桥中学、鲁中职业学院春季高考班、邹平双语学校自主生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邹平一中、黄山中学指标生志愿和自主生志愿必须在同一所学校。专业测试合格的音体美特长生可以同时填报以上4个志愿,其他考生可同时填报志愿2、志愿3和志愿4。)

(二)鲁中职业学院中高职一体化班志愿:由各初中和鲁中职业学院组织录取。

 

考 试

(一)考试办法  文化课考试由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点全部设在县城。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技能操作。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学科满分各为120分,其它各学科满分均为100分。初二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满分均为100分。文化课考试统一实行闭卷形式。  初三年级学生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除外)、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科目成绩按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查由各初中学校制定考查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考查结果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高中招生信息卡),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折合计算办法:语文、数学、英语按学业考试成绩(下同)100%计入总成绩,理科综合按150分(物理按65%、化学按45%、生物按40%)、文科综合按150分(思想品德按60%、历史按55%、地理按35%)、体育按50%、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各按20%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安排  初三年级考试具体时间为:6月11日上午8:30~10:30语文,下午3:00~4:00物理,4:15~5:15化学;6月12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4:00思想品德,4:15~5:15历史;6月13日上午8:30~10:30英语。初二年级考试时间为:6月13日下午3:00~4:00地理,4:15~5:15生物。初三年级学生未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随初二年级参加考试。  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考试由县教育局业务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于5月上旬完成。  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分别由县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电教仪器站组织实施,于5月上旬前完成。考试结束后,成绩按要求于5月13日前报业务办公室。  音乐、体育、美术等特长生的特长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业务办公室和招生学校负责,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录 取

(一)录取顺序  

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为保证考生及家长和学校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各高中学校每一批次的录取情况,由教育局及时汇总,统一发布。  

第一批次录取推荐生: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和各高中确定的推荐生招生办法进行。  

第二批次录取音体美特长生: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简章录取办法录取。若出现空缺,空出的指标按非特长自主生录取程序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邹平一中黄山中学指标生:根据《2015年邹平一中黄山中学预分配指标生计划》和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2015年邹平一中黄山中学招生指标生分配方案》,经县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录取。  

第四批次录取邹平一中、黄山中学自主生: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  

第五批次录取长山中学、魏桥中学、鲁中职业学院春季高考班、邹平双语学校自主生: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  

以上批次录取成绩相同时,参考各学科学业考试成绩等级,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即在录取学校注册学籍,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  

各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名单由县教育局审核,报县招生委员会同意后由高中学校负责印制签发录取通知书。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须经原录取学校同意,县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调整。 

(二)特殊考生优惠政策  

1.在初中毕业年级受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录取;  

2.初中阶段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省二等奖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总得分加10分,获省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20分录取;  

3.烈士子女、归侨、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和合法生育两女采取绝育措施家庭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降低10分录取;  

4.军人子女按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滨政联〔2012〕1号)规定执行;  

5.按照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平县备战滨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0〕46号)要求,在滨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所有项目比赛取得前三名的优秀运动员,在高中录取时给予200分的奖励。初中阶段在省市级正规比赛中获省前六名、市前三名成绩的优秀运动员,报考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过关,且获奖证书与高中所设专业相同的,降低200分录取。   

同一考生只能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其中一项,本文中所涉优惠政策表述为降低分数录取的,在录取工作时,按加分处理。

 

保障措施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各单位必须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政策、意义及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干部,具体负责本单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突破。普通高中只允许招收本县服务区内学生,严禁招收外地学生(邹平双语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非正当形式、不切实际的许诺乱拉生源,如有违犯,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各初中要严格控制我县优秀生源的流失;不参加我县高中招生考试(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各高中学校新招收学生班额要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对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工作人员要为政清廉,自觉遵守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不得借工作之便谋求个人利益,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坚决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邀请纪检监察机构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认真查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直至依法惩办(监督电话:4268093)。对那些别有用心的诬告、制造混乱者,同样给予严肃惩处。  

 

 

本实施意见由县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5年5月25日

 

 

 

2015年邹平一中黄山中学预分配指标生计划

 

毕业学校

报名

人数

分流

人数

毕业

生数

邹平

一中

黄山

中学

合计

西董鹤伴中学

335

6

341

74

61

135

实验中学

461

13

474

94

73

167

孙镇初中

397

45

442

86

72

158

焦桥初中

396

59

455

92

83

175

魏桥实验学校

686

57

743

135

112

247

明集初中

374

30

404

75

66

141

长山一中

363

68

431

83

74

157

黄山实验初中

868

19

887

158

131

289

黛溪中学

296

41

337

59

50

109

韩店新世纪中学

361

31

392

69

61

130

临池初中

198

8

206

41

33

74

青阳初中

226

3

229

41

36

77

好生初中

277

9

286

56

44

100

礼参初中

173

25

198

38

28

66

台子初中

281

9

290

54

41

95

长山二中

185

15

200

35

30

65

初中部

895

10

905

175

150

325

九户初中

370

8

378

66

61

127

码头初中

309

21

330

57

48

105

双语学校

194

1

195

32

26

58

合计

7645

478

8123

1520

1280

2800

说明:

此计划仅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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